论城步支苗族
吴进学
城步支苗族,是指城步苗族自治县域内的苗族和历史上从城步迁徙出去的苗族。由于种种原因,这支苗族鲜为人知,全国学术界对它进行研究的也很少。本人就多年调查研究的资料,就城步支苗族的分布、人口、语言、族源、迁徙、社会组织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城步支苗族的分布与人口
城步支苗族主要分布在湖南、广西、贵州三省(区),按1990年的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人口约50万。其中,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12.3万人,分布在全县多个乡镇;绥宁县17.69万人,主要分布在关峡、长铺子、枫香、黄桑等乡;通道侗族自治县1万余人,主要分布在溪口、播阳等乡;新宁县的黄金、麻林等乡有2万多人,历史上从城步迁往新宁后演变为瑶族,这支苗族至今操的仍是城步苗语,靖州侗族苗族自治县和隆回也有1万余苗族。广西的龙胜各族自治县2.4万人,主要分布在马堤、伟江、江底、乐江、平等五个乡;资源县2.65万人,主要分布在车田、两水两个苗族乡;兴安县600余人。以上各地苗族,在历史上统称为“青衣苗”。贵州省黔西南有两大聚居区,一是晴隆县中营区的鲁打、中云、长流、花贡、纳屯等乡,普安县的丫口、龙哈等地,在两县的交连地带形成聚居区,人口约4.5万人;另一个是六盘水市的六枝、水城、盘县三个特区交界毗连的地带,约4万余人。这8.5万余人,旧时被称为“湖广人”和“喇叭苗”,是明朝洪武年间由湖南城步等地迁出的。另外,在贵州省东部的天柱、锦平等县有2万余人,历史上称为“酸汤苗”,亦操城步苗语。
城步支苗族以城步、绥宁为核心,围绕省际、市际周边各县分布,形成一个大的聚居区域。
二、城步支苗族的语言
城步支苗族所讲的苗语是一种和当地汉语不同的语言。据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一《苗语简志》载:“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的苗族和贵州省天柱县白市一带的苗族说似苗非苗的汉语,但各与当地的汉语在语言上有较大的差别”。现以城步苗族自治县境内的苗语为例加以说明。
城步苗族分为三个支系,即“青衣苗”、“红苗”、“花苗”三种。“青衣苗”主要分布在五峒四十八寨。这支苗族占全县苗族总人口的90%以上,它使用的是一种似苗非苗似汉非汉的语言,但与当地汉族不能通话。经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李蓝博士与作者进行为期八年的详细调查和国内民族语言研究专家的科学论证,同时李蓝博士还专著出版了《湖南城步青衣苗嗯话》一书。一致鉴定这支青衣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是保留一定的古苗语母语和古汉语成分较多的一种苗族语言。因自称为“嗯”(ěn即自己之意),所以定论为“青衣苗嗯话”。据有关学者研究,它与古楚语和吴方言有很深的渊源关系。邻近的绥宁、隆回、新宁和广西龙胜、资源的苗族及贵州的“喇叭苗”讲的就是这种苗话。“红苗”居住在长安的上排、下排、长兴三个村,他们使用的语言与湘西苗语、龙胜红瑶语和布努语有不少相同之处。“花苗”人数很少,分布在县城南郊及丹口等地,语言与“青衣苗”相同。
可以说,“青衣苗”语言是城步支苗族语言的主体语,但由地域关系,“青衣苗”语内部差异也很大,城步以五团、江头司、汀坪、蓬洞、羊石、丹口、杨柳、白毛坪、兰蓉为中心,自然形成三个小土语群。与汉语比较,城步苗语声母、韵母多与汉语相同。如下表:
根据李蓝博士的研究,城步苗语有如下语音特点:中古汉语的全浊声母在普通话中已全部清化,古平声变成送气声母,古仄声变不送气声母。城步苗语的情况是:平、上、入三声仍保留浊声母,但去声则基本清化,清化后仍不送气,中古“非”字在普通话中一般是读[f]声母,在城步苗语中,有的还读[p]声母;中古“知庄章”三母字在普通话中都是读[ts]组声母(卷舌音)、城步苗语中则根据不同条件分别读成[ts]组声母(平舌音),[te]组声母(舌面音)、[t]组声母(舌尖中音)三种;普通话中的鼻韵尾在城步苗语中有这样几种对应情况:有的是相同的鼻韵母;有的虽同为鼻韵尾,但音质有差异;有的则无鼻韵尾。普通话中一些复韵母的字在城步苗语中读成相对应的单文音韵母,城步苗语的古今声调变化规律是,平分阴阳,上声不动,去分阴阳,入归阳平。
城步苗语不但在语音上有许多特点,在词汇上也有许多特点。首先是有些话写不出来。其次,尽管有些词能用汉字写出来,但是用法和普通话不同。第三,城步支苗族由于受汉族文化影响较早,其语言有许多汉语中古音,如“吃”曰“茹”、“筷子”曰“箸”,“饭”曰“稗”,“睡”曰“眠”,“祖父”曰“达”,“穿衣”曰“脚衣”,“他”曰“伊”,“穿鞋”曰“踏哈”,“走”曰“还”。象这些汉语中古音词汇,普通话已不在口头上使用,但苗语中却大量存在。第四,有很多词汇与江苏吴方言音接近,如“额头”、“楼梯”、“嫁”等。第五,由于受大量的古湘方言或普通话词汇的影响,产生了一些同形不同音的同义词素。
尽管城步苗语各地语音、词汇有所差异,然其语法与汉语基本相同,也有不同的特例,如现代汉语只有三人称“我、你、他(她、它)”,而城步苗语有四人称:“哑、(我)嗯(你)伊(他)踏(指不在三者之内的旁指对象)”。还有极少量的倒装句。如汉语“热闹”,苗语则为“闹热”(糯尼),汉语“你先说,他后说”,苗语则为“嗯话先伊背底话”。
三、城步支苗族族源及迁徙
城步支苗族自称为[ěn],即“嗯”,是全国所有苗族中唯一自称为“嗯”的一支。
城步支苗族源于商周时期活动于长江中下游地区的“三苗”。
商、周时期,以蚩尤为首的三苗集团主要生栖于长江中游地区,称为“荆楚”,被驱逐到长江以南地区后被称为“南蛮”。随着荆楚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其中较先进的楚人,又被专称为“荆蛮”,春秋战国时期,成为楚国的主体民族。楚王族,祖鬻熊,历代各君之名皆带“熊”字,芈姓,以熊为氏。至今湘西大部分地区的苗族自称“仡熊”或“果熊”,城步苗族自治县县城南郊及丹口乡的“花苗”亦自称“仡熊”。城步大河巫水,贯通全境,古名熊溪,又名竹丹江,包含有“仡熊”、“仡蒙”之地的意思。“仡”为词冠头,无实际意义,“熊”许音切,古音读蒙。蒙、莫、鬀、蛮、苗古音同部。实际上,熊溪即是苗溪之意。龙胜苗族所举行的“愆宝山”祭祀活动中,有念唱“都头歌”的一段,每唱完一句,众人齐吆喝“熊呢啊熊呢”,即有“祖先啊祖先”之意。
据《苗族酒歌》“三代根基”所云:祖行原在游州太和县,今沙州明杨府,江西鹅颈大丘。城步苗族《蓝氏宗源》称:其祖原籍江西秦和瓦厂坪。)从这些地域看,《战国策·魏策》所载的“昔者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洞庭之水,汶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相印证。
城步和龙胜的苗族,都有祭“枫神”为病人驱除“鬼疫”的习俗,装扮“枫神”的人,头上反戴铁三郐,身上倒披着蓑衣,脚穿钉鞋,右手持一根上粗下细的圆木棒,左手拿簸箕,左肩挂布条,口念“呵哩!有堂归堂,有殿归殿,无堂无殿,四方分散”,这位令人敬畏的“枫神”就是蚩尤,与《山海经·大茺南经》所载的“蚩尤所弃其桎梏是为枫木”的传说有关。无怪乎,城步、龙胜苗寨以枫树为护寨树。 城步苗族四月八“鸟饭节”,传说是以前为纪念祖先而兴起的,认为吃了用枫树叶水汁染糯米蒸熟的饭,就会获得象枫树那样强盛的生命力。
汉代荆楚民族溯沅江而上,居住在沅江流域的雄溪、满溪、辰溪、酉溪、舞溪等五大溪沿岸,两汉南北朝时被称为“五溪蛮”。《渠阳边防考》云:“从湖南界城步县巫水出流,经关峡而下若水(会同境内)、洪江者,名雄溪”。雄溪乃今城步大河巫水,它分为梅溪、清溪、塔溪、城溪、边溪、丹溪、宋溪、烂溪、界溪等九溪。“五溪蛮”的南部支,以今城步巫水为中心,并向东南发展,形成今城步先民的主体。这一迁徙活动,在《苗族酒歌·三代很基》中描述非常清楚,“草王皇帝带兵马,一杀东向江西来,见人就杀,见人就抢,苗家丢了江西十二府,走出鹅颈大坵,丢了杀猪岩,丢了破猪者岩,带动十二州人,带动十二个姓,十二只鸬鹚上水,十二条狗过江,捕鱼的随江上,打猎的随山走,转移到朋江......有的来到武冈州(时年城步属武冈),有的上到三浪铺。《粤江流域人民史》所辑录的龙胜《苗民谱本》亦载,“捕鱼的随江上,打猎的随江走,上在长沙宝庆府桃花坪,来到武冈州和靖州飞山麻阳大寨”。这些地方正是五溪之一的雄溪流域。
苗族先民溯沅江迁到巫水流域后,一部分继续西迁,“有六个上清水江,有六个上浊水河”,到黔东南一带,成为苗族中部支的先民,一部分则留下来,成为城步支苗族的先民,相继迁入巫水流域的九溪中,故苗族《款词·说源》有“置出九溪九江九水”,“苗坐九溪阳峒”,“千年阳峒,暂时朝廷”的记载。九溪、九江、九水,大部分在今城步和龙胜县境。“阳峒”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指今城步蓬峒,广义则指整个“九溪九江九水”地区。两汉南北朝时期是城步苗族的“溪水”时代。
唐五代宋朝,苗族先民一直定居在九溪地区,被称为“飞山蛮”,据道光《宝庆府志形胜记》载:“绥宁及城步下六部、下八部,五峒及新宁八峒则飞山蛮地”。其首领为杨承磊、杨再思。因此,现存的苗族杨氏族谱都把杨再思列为先祖,解放前,各个苗族村寨,还建有“飞山庙”。
元明清时期,“飞山蛮”的后裔被称为“阳峒蛮”,城步、龙胜为“阳峒蛮”居地。道光《新宁县志·关隘》载:“阳峒寨,在县西”。 《方舆纪要载:“武冈(时年城步属武冈)有阳峒蛮,与广西全州延峒蛮( 今资源县本田、两水一带)接”。 今龙胜苗族自称为“阳峒人”。这一时期由于封建王朝对“苗兵”的频繁征调,城步支苗族开始大批向外迁徙。一是元末城步“苗帅”杨完者率城步苗军东征,二是明初城步苗族被征调贵州西部。杨完者,今城步蒋坊乡人,原名杨通贯,字世杰,号彦英。“完者” 之名为元顺帝所赐。至正十二年(1352年)杨完者应湖广行省官吏的招募率十万苗兵(包括一部份瑶、侗人)参加了平定农民起义军的战斗,他所率的“苗军”队伍,北上武昌,东征苏浙,在长江下游几大政治势力的角逐中,雄居一方,元延升通贯为江浙行省右丞。至正十八年(1358)杨完者失败自杀,他的部下大多留居于他们曾经戍守的地区,顽强地生息繁衍,为当地居民注了新的民族成份。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朱元璋命傅友德为征南将军,蓝玉为左副将军,沐英为右副将军,率大军三十万征云南。蓝玉沐英祖籍今城步扶城人,苗族,他们率领的大军中有很多是城步的苗族。平定云贵后,苗兵很多屯军戍守,与当地人通婚,成为今晴隆,普安一带“喇叭苗”的先民。沐英、蓝玉的南征,促成了城步支苗族的西迁,为黔西南苗族注入了新的血液.
四、城步支苗族的社会组织
捆伙又称伙款,是城步支苗族农村古代的一种社会组织,即由不同宗族组成的地域性村寨组织,它一直延续到近代苗族的基层社会之中,以维护苗族地区正常生产、生活和组织人们抵御外来势力的压迫为目的。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它制定有管理其所属成员的行为规范款约,选有负责召集族人制定款约和执行款约的公认领袖——款头,有防御外来侵占的武装力量——款兵。
苗族捆伙制形成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在两汉时期“五溪蛮”雄溪支逆巫水而上,南北朝时期基本上定居于巫水九溪沿岸,苗族先民沿溪而居,其村寨依山傍水,往往取水名为寨名,每溪有“坪”,有“水”。“溪”、“水”是苗族原始社会的基层组织,“水”相当一个小部落,其成员包括一个村寨的苗族;“溪”相当于一个大部落,包括一溪之内所有“水”的苗族。这种地域性部落恰与原始社会末期的农村公社相适应。那时,“不曾开田先开地,不曾炼铁先炼钺”,说明“溪”、“水”组织的出现,是在苗族使用青铜器工具“刀耕火种”的时代。每“溪”设“刀”一把,作为“溪”中最高权力的象征。“刀老”一人,负责执“刀令”和召集议会。各“溪”、“水”都有一定议事的地方,称之为“坪”,多设在村寨附近的土坪中,最先共有十二坪。因为“潘一偷羊,潘二偷鹅,潘三偷禾,......师公埋(不供祭)鬼,三年没肉吃,头人埋(不理)事,三年无钱用”,于是“男人商量出钱,女人商量出银,买得黄牛两头,白牛一只,倒牛伙款”,制定出苗族最早的款约“六令陡”、“六令坪”、“六条高”、“六条低”、“六面阳”、“六面阴”。说明早在一千五、六百年前的魏晋南北朝时期,苗族捆伙制已形成,并有了最早的款约。
唐末宋初,城步、龙胜苗族进人封建社会,“溪”、“水”等组织逐渐被“峒”、“寨”代替。到明朝,“峒”、“寨”组织已十分完善。唐末五代,苗族已开始生产铁工具,铁器的使用,促进了各溪内生产力的发展,经过苗族人民的辛勤劳动,巫水流域得到开辟。于是,各溪间纷纷插标为记,定疆划界,以维护本溪内部山林土地所有权。从此,“山河有界,畲田埋石”,“隔江不能乱引水,深山不可乱砍柴”。沿江而上的迁徙活动受到人为限制,每一大围绕的河谷平地, 皆为一溪之内苗民所辖,即所谓“六全同川”。这样的辖地俗称为“峒”。“峒”是“溪”政权的发展。此后,绥宁、城步和龙胜等地域以“溪峒州”相称。《宋史·蛮夷二》载:“诚、徽州,唐溪峒州,宋初杨氏居之,号十峒首领,以其族姓散掌州峒”。绥宁、城步、龙胜和新宁属徽州,城步为赤水峒范围,是杨再思第三子杨正修所辖。后因人户增多、峒数亦增多,到南宋乾道元年(1171年),武冈、绥宁、临冈(通道临口)三县,“溪峒七百八十余所”。元朝,赤水峒分为赤水、太清二峒。明中叶以后,城步南部苗区有五峒四十八寨之称,龙胜西北部有桑江四峒、五峒之称,东北部的伟江流域有金鸡峒、中峒、朋峒和红水峒。
“峒”内的政治制度比“溪”更为完整。峒有峒长,寨有寨长,必须由年事较高、社会生活经验丰富、办事公道、熟悉款词和本民族历史的自然领袖担任,由他们主持峒寨事务。寨下有村,各寨以居民多少和同姓族人分居情况,或一村一寨,或数村为一寨。峒管寨,寨管村,以峒款相束。款有款头,小款头从寨长中公推,大款头由小款中民主产生。他们平时召集族人伙款,制定和宣讲款约,处理款内各种事务,战时率领兵进行自卫。款兵人数,一家一人,平时耕种,遇有紧急情况,一处鸣锣示警,各处款兵立即自动集合,以梭标、鸟铳,屡建奇功。所以峒寨地方,社会安定,盗贼敛迹。
“峒寨”时期,城步五峒四十八寨的捆伙地点城步杨柳坪,称为捆大伙或伙大款;蓬峒捆伙地点设在沙州坪,莫宜峒设在青草坪,拦牛峒设在今竹坪,扶城峒设在坳头坪,横岭峒设在买浩坪,伟江四峒设在风香坪,坳头上四排设在丛丝坪,下四排设在桃羊坪。现在流传于民间的《二十八款》、《二十四款》和《十六款》,就是“峒寨”时期所制定的款约。其中城步岩寨乡牛石村苗胞珍藏的《金公银猛》手抄本款最长,共一万二千余字,全款文由三部分四十段构成。这些款文都收录了大量关于苗族先民渊源流迁,重大历史事件和民风民俗资料。
时末清初,捆伙制只在部份地区发生蜕变;乾隆以后,苗族地区虽还存在捆伙制,但完全发生了质变, 捆伙组织为封建统治阶级所控制,不再起管理整个社会的作用。款约由习惯法变成了一般的乡规民约;款兵亦由乡勇取而代之,与地方团练并无异样,成为广大苗民的敌人。
民国时期,苗族民间地方官制定“官约”,以辅助“公议款约”,监督管理苗民。寨老头人往往又是“民团局长”、“里长”或“甲和”,他们除完成上司下达的各项税收外,对内亦起督促生产、维护社会秩序、调处寨内纠纷的作用;对外担负协调外来干扰或领众抵入侵之敌的责任。
建国后,特别是党的十shi二大以后,苗族人民便开始对祖先的规款进行深度探索和研究。城步苗族研究学者银龙同志,经30年的调研,挖掘整理由湖南出版社公开出版了《城步苗款》一书,为城步支苗族研究创立了高端的学术研究价值,尤其苗家侗寨结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出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起到了很好的积极作用。
参考书目:《城步县志》、《城步民族知识200题》(张正清、吴进学主编)、吴忠军撰写的《青衣苗调查史料》。
作者:吴进学,苗族,城步县副处干部,中国世界苗族学学会会员,湖南省苗学学会会员,城步苗族学学会副会长